南宁一位70多岁老人因为漏结75元土猪肉被超市罚款2千元
近日,南宁一位70多岁的老人去超市购物。他两次被发现从收银台拿走了未付款的猪肉。第一次被超市罚款2000元,超市工作人员和老人上门拿“罚款”。第二次被超市“罚款”1500元。老人回家取钱时,女儿知道后报警。经过警方协调,超市退还了老人的第一笔“罚款”2000元。
事件的原因;这位70多岁的老人经常在这家超市购物,但不知什么原因,他在这次购物过程中把一块没有结算的猪肉从收银台拿了出来。被超市发现后,他把老人带到保安室处理。老人的女儿王女士说;未付的猪肉本来只要20多块,超市却要罚老人2000元。老人不给钱就报警。老人只好带着超市工作人员回家取钱。
一周后,老人又去这家超市购物。再次发现20多块猪肉没有结算。超市再次把老人带到保安室,罚款1500元。如果他不给钱,就会被送到警察局。老人吓坏了。
带超市工作人员回家取钱。这次王女士在家,老人把情况告诉了女儿。王女士立即报了警。经警方调解,超市退回了第一笔罚款2000元,这次处罚不予追究。